苏教职﹝2019﹞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docx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