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做好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和计划撰写的要求和方法
1.各部门、系(院、部)工作总结要与学院及部门2015年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学院领导下达各类专项任务的要求相对照,总结在行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和问题。对于学院2015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的,要作出说明及整改措施。
2.2016年工作计划要结合自身重点工作的要求和各部门、系(院、部)职能任务,规划好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应确定基本思路、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间、责任人以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工作计划除进行文字表述之外,还应将2016年重点工作以表格形式呈现,表格条目分为: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时间、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
3.各部门、系(院、部)制定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应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各部门、系(院、部)要将所属教研室的工作总结和计划纳入本部门计划和总结。
4.各部门、系(院、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和计划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凡是能够量化管理的,尽量采用定量描述。应避免日常琐碎工作的简单堆列。
二、交稿时间
各部门、系(院、部)应按照要求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纸质稿件交至分管院领导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后,请将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交至学院办公室吕苏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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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