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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悦国学汉服社章程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汉服服饰,促进校园文化多样性。

第二条  汉服社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社团组织,以汉服文化为核心,开展各类活动,提高会员对汉服文化的认知和热爱。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汉服服饰,提高会员的文化素养;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强与其他社团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由九州大学各院系在校学生

第五条 会员加入程序:

1)符合加入本协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2.对中国传统文化及汉服文化的热爱;

3.加入协会的志愿。

2)由社团管理人员面试加入。

3)经本协会审核批准通过并由本协会登记资料及通知其本人。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社员资格:凡在我校正式注册,拥有我校正式学籍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枝悦国学汉服社,成为本社团的正式成员。

第七条 社员基本权利:社员对本社团工作有建设、保护、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表决权。社员有要求本社团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正当服务的权利。社员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社员基本义务:社员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社员应遵守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决议。社员有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声誉和社员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校方资助;

2)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本协会按照协会章程使用经费。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因私侵占、私分和挪用。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协会章程,必须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协会成员公布。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全体会员2/3通过。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修改通过后的一个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