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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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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在江苏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和团体(单位),均可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没有职称要求。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同一课题可同时署两个申报人姓名。

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课题;同一课题不能同时跨类别申报。

如申报人所承担的前一个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通过成果鉴定并获得结题证书,或所申报的课题不属于教育科学范畴,或有确凿证据证明申报人在申报课题过程中违背科研道德,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二、申报选题

1.我院可申报“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立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包括经费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类,“立项课题”需全部经费自筹。

2.重点选题

(1)新时代我国优秀教育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研究

(2)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系统落实研究

(3)区域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行动研究

(4)义务教育城乡协调发展的重点、难点及对策研究

(5)职业教育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研究

(6)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研究

(7)学习化社会下终身教育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8)基础教育师资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9)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观下学校创新发展研究

(10)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建设(教学变革)研究

以上选题只是标注研究范围,可在相应范围内自定课题名称。

3.其他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三、申报数量

我院限额申报6项。申报限额数包括“青年教师专项”(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体卫艺专项”。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将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四、申报时间

专项课题申报人填写《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其他课题填写《申报评审书》。

请申报人于2018年1月15日将申报评审书1份报至高教所,经学院组织审核后,确定上报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见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最新公告与通知栏目(网址:http://www.jssghb.cn/zytz/tz20171120.htm)。

附件(办公oa里下载)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

2: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

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4: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6: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7: 学生资助制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8: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