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6〕8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
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江苏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为“十三五”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强省之基,确保优先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部将江苏列为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并实行部省共建,确定22个示范区和5所高校示范点先行先试。制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体系,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
坚持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2.3%。成立江苏开放大学,开启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成为全国率先启动和首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覆盖的省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七连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实现“五连冠”。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主要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
坚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国首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333个,占全国总量的16%,位居全国第一。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在苏外国留学生达2.6万人。积极探索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新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提高教育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投入机制。“十二五”时期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达9733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7671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1.8倍和2.2倍。全社会教育投入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分别增长11.3%和14.5%。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学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师资队伍总量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成效明显,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66.1万名学生,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175.4万名学生。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高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8.6万项,获科研经费646.3亿元,共申请专利11.3万件,授权专利6.6万件,共有2396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获国家奖158项,获奖数量占全国高校获奖总数的17%。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奖(科学技术)324项,占全国高校获奖总数的21%。积极引领文化传承创新,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高校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贡献了全省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江苏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从全省教育发展整体看,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教育公平程度有待提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教育现代化建设刚性需求增加,对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目标带来影响;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带来人口流动及生育政策调整导致生源数量增加双重因素,对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带来重要影响;教育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增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从区域教育发展看,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及城镇化等因素影响,各地教育发展基础不平衡。苏南地区受外来人口影响,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压力较大。苏中、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仍较为突出,大规模学校、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办学条件仍需改善。区域间实施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保障能力仍有明显差异。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看,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仍然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师资短缺及保教质量水平整体不高,终身教育体系尚需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教师流动受多重制约,优质师资配置不够均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经费仍显不足,存在一定的负债压力。职业教育特色与吸引力有待增强,校企深度融合不够,普职融通有待实质性推进,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政策配套不足。高等教育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原创性成果不多,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任重道远。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人力资本强省为导向,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提升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十三五”时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提出的“六个坚持”原则,结合江苏教育发展实际,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更好地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各类人才的就业创业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筹把握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着力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更好地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创新驱动战略的要求规划教育体系,大力推动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树立协调发展的理念,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整体综合实力;推进区域、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苏北、苏中教育的倾斜和扶持,健全教育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绿色教育,促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开发绿色教育内容,加强生命教育和生态教育,建设绿色校园,培养学生环境意识。树立开放发展的理念,充分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制度设计、教育结构安排。树立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发展教育为了人民,发展教育依靠人民,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在教育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更好地服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创新驱动发展步伐相协调,与“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拓展服务能力和提升贡献力,实现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在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上主动作为。坚持以创业求生存、求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转型发展、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更好地顺应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新趋势。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谋划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新理念。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等主题,积极寻求教育改革途径,力求实现教育体制创新和教育品质的卓越。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出台各项教育改革措施,继续保持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和信息化新挑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对教育的布局、结构、生态、空间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同时,各级各类教育适龄人口规模变化将对教育资源配置产生新的压力。迫切需要积极应对,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进一步拓展教育教学模式,进一步丰富“互联网+”优质的教育资源。
到2020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确保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教育体系更加完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质量观牢固确立,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具有江苏特色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教育信息化、财政投入等要素水平明显提升。
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均等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困难群体依法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扶困助学体系完善,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民生,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教育活力充分激发。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增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面推开,现代学校制度普遍建立,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
社会服务更具成效。教育布局结构与人口变化、新型城镇化等相协调,教育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人才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校创新源、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文明进步。
表一:2020年江苏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98%以上 |
2﹒义务教育巩固率 | 100% |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9%以上 |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0% |
5 ﹒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 其中:教师合理流动比例 | 100% 15%以上/年 |
6 ﹒各类来苏留学人员数 其中:高水平大学留学生比例 | 5万人 5%左右 |
7﹒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 | 80%以上 |
8﹒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 70%以上 90%以上 |
9﹒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60%以上 |
10﹒“三通两平台”覆盖率 | 90%以上 |
11﹒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 90%以上 |
12﹒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 15年以上 |
1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2.2年以上 25.8%以上 |
14﹒各级教育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在全国省份排名 | 前三位 |
15﹒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
16﹒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 90% |
17﹒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 90% |
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布局规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相适应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纳入统一管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1000所左右幼儿园,每1-1.5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实施农村幼儿园(含办园点)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建立健全新建小区幼儿园配套机制,确保满足未来新小区入园需求,扩大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幼儿教师管理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生源流入地教育工作支持,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规划,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严格的学区制,科学动态调整学区,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和初中提升计划,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师资队伍和学科内涵建设,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低于省定标准。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的共建机制,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强化政府举办普通高中的责任,普通高中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加强优质高中建设,不断扩大优质资源,努力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到2020年,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鼓励学校根据高中教育性质任务、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建设好普通高中课程基地,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完善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办法,探索行政班与教学班并行的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积极推进学校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多元评价办法,促进学校多样特色发展。
保障特殊教育优质全面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效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和“送教上门”服务。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举办残疾儿童学前班。依托当地职业学校大力开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设区市特殊教育学校适当设置适合残疾学生的专业,基本满足辖区内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建立区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落实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
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质量保障体系。实施青少年人格培育工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构建符合江苏特色的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告制度,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加强劳动和美育教育,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经典阅读,建设书香校园。进一步推进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改进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江苏省情的质量标准。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指导服务机制;以诊断、指导和改进为目的,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实施新方案、执行新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为方向,探索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质量监测。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每个县(市、区)重点建好1所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统筹包括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发展,到2020年,建成10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0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300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密切政产学研合作,增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推动高职院校向工业园区、开发区布局,健全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重点服务区域发展、企业发展特别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贯彻教育部等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完善五年制高职办学,稳定办学规模。坚持办好一批技工学校,支持高级技工教育发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以卓越院校、重点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等项目建设为载体,重点打造30所左右国内一流、国际有重要影响的江苏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力争其中15所左右跻身国家优质高职院校行列,全面提升江苏高职教育整体水平。加快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鼓励新建本科院校、行业特色院校、独立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支持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世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100个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探索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
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设区市管理职能,对区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设区市统一管理、市区共建体制。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发展机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标准可相互转学升学,实行相同课程学分互认。职业院校向普通中小学和社区教育机构开放实训基地。完善中职高职“3+3”、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培养模式,由院校自主选择合作院校、自主确定衔接专业、自主实施衔接课程。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对办学规范、条件达标、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逐步实行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对企业举办的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职业院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适应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贴近产业发展需要,贴近企业人才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完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建设标准、专业建设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强化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按照“突出优势、聚焦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思路,遴选一批具有区域或行业优势,有特色、实力强、声誉高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到2020年,建成70个国内领先的高职品牌专业、350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中职专业群和10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群。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投到校企共建的实训平台,使实训平台与产业发展基本保持同步。创新实训基地投入方式,对行业企业投到实训平台的技术和设备给予一定奖励。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企业深度融合。紧密服务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成立行业、企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区域或行业技术创新推广中心。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并引导省内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贯彻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启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对进入国家“双一流”计划的高校予以支持,对具有综合优势的高校整体扶优扶强,确保我省在争创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有特色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进程中走在全国前列。统筹组织实施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和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15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行列,其中5个以上学科进入前1‰行列。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科学制定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宗旨,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优化存量与做优增量为重点,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和支持民办、混合所有制、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发展。从严控制高等学校数量和增幅,做到“调结构、促转型、上水平”,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出台《江苏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指导意见》,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宏观引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多样化、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同类型高校之间竞争发展、争创一流的高等教育分类体系。
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坚持“存量结构优化为主”的原则,整合资源,控制总量。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和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引导和支持高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原”和“高峰”,带动高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加强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的有效衔接,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领域的人才培养。打造重点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区域、行业优势,有特色、实力强、声誉高的品牌专业,建立跨地区、学校、院系和学科专业的合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集成共享,推动具有集群优势和共享机制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引导高校进行专业调整。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针对人才结构性短缺与过剩问题,依据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当提高博士研究生规模,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入实施培养创新工程,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扩大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模。建立学分转换和积累体系,促进校际间流动,实行联合培养。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相适应,满足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顺应国家“一带一路”,江苏沿海开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需要,科学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布局设置。将存量本科资源配置优先向苏中、苏北倾斜,引导独立学院迁址苏北、苏中中心城市办学。大力推进苏北教育振兴计划,支持苏北中心城市组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或多科性大学,扩大苏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北高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提升民办高校发展水平。坚持把民办高等教育摆在全省教育发展的重要位置,大力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高等教育,建设一批社会认可、政府放心、百姓满意、优质特色的民办高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需求,为建设具有江苏特色、时代特征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作出重要结构性支撑。推进民办高校分类发展,引导民办高校合理定位,促进不同民办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办出特色。促进民办高校规范发展,落实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高校坚持公益性办学,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建设。推进独立学院规范科学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深化高校科技改革,突破体制机制瓶颈,调整科研政策导向,改革科研组织方式,推进科研评价改革,充分激发各类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和潜能。积极支持高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若干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集聚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关键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提高科研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的能力。强化高校科技平台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0个左右实验室进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建设序列。加快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国家级、省级、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科学定位和协调发展,形成“2011计划”分层实施体系,重点建设和培育10个左右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7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高校人才和科研优势,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大力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和模式转型升级,鼓励尝试产学研由松散式合作转向一体化、实体化,由契约式合作走向利益共同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体系和政策机制,全面实施高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支持高校建设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机构,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到2020年,建设一批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水平智库。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要求,加强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整体规划,对照各类高校相应建设标准,梳理存量、测算增量,合理确定“十三五”基本建设项目。强化对不同层次和类别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设置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对于学科基础较好、办学特色明显、发展需求旺盛的综合性大学、部分本科院校,着重支持重点学科用房、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实验楼等建设;对于一般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重点支持实验、实训用房建设。支持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合理确定各校区功能定位,调整完善校园总体规划。对老旧校舍进行合理改造,完善提升校园功能和校园环境。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提高基本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支持高校通过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完善终身学习网络。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现代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以江苏学习在线网站为依托,完善省、市、县(市、区)综合性学习网站建设,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建好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终身教育资源网上超市,构建终身教育网络学习云服务区,为学习者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便捷的学习途径和开放的学习环境。打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平台。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到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其中城市和苏南地区达到70%以上。
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完善以社区大学(学院)为骨干,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的需求。继续强化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依托,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培养新型现代农民。加快发展多样化的老年教育,强化各级开放大学和社区教育机构的老年教育功能,动员更多的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资源,构建多样化的老年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和激励各类社会资源,构建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机制完善、功能齐全、优质高效、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教育系统。
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实施各类继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企业大学。推进中小学校与社区教育的合作共建共享。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市、县开放大学为主体,覆盖全省、运行有序、功能完备、服务有效的开放大学办学系统。逐步实施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教育制度,形成全社会教育资源的整体联动和协同互动,为人人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搭建资源“立交桥”。完善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功能。归口统一建设“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完善公民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推进学习信息库和个人终身学习卡制度的建立。
创新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推进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的规划、协调、检查和指导功能,成立由政府主导的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广泛吸纳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和学习者的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级继续教育的责任主体,强化教育部门的统筹协调、规划研究、标准制定、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职能。
实施社会培训机构的分类分级管理。依法对社会培训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制定差异性的引导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开展面向老人、儿童、家庭、社区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以税收和政策上的优惠,支持和鼓励营利性社会机构举办公益性教育。根据政府职责,规范和明确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年检、统计制度,实施社会培训机构的星级认证和管理。建立规范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完善市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中央与省两级办学为主,省级统筹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推进高等学校部省共建、省市共建,发挥中心城市参与建设高校的作用。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落实学校的办学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大力推动中小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健全学校、教育绩效问责制度。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探索推动第三方评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尤其是职业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探索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提升薄弱校(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建立产教融合机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健全财政扶持制度,根据情况可以探索设立各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和用地等政策。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指导意见,促进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完善法人登记制度,建立民办高校督导专项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退出机制。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推进学区制,完善学区划片,统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保证热点高中招生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70%。改革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江苏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行普通高校基于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健全有利于创新型、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申请审核录取模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院校招生评价方式。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教学特点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到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成为主渠道,到2018年,初步建成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创新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办法,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
积极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科学确定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国际先进水平追赶目标。整合现有教育国际交流平台资源,鼓励高校加入并参与建设高水平国际大学组织,探索建立若干江苏与国外大学的高水平合作联盟。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整体提升我省高校办学水平、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进高校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国际教育教学评估和认证,切实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用更加开放的发展理念集成推进江苏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满足江苏人民群众选择性教育需求,率先建成教育对外开放先进省份。
着力推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继续加大力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学院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创新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路径和模式,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和二级机构,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专业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坚持高端引领,实行分类建设,鼓励特色办学,积极发挥优势合作办学项目的辐射作用,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高校整体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快构建江苏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对外开放的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到2020年,本科院校与主要发达国家互通互认的专业课程达60%以上,建成若干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成本科及以上、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各50个和一批示范课程,引进30种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20%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衔接。
深入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促进江苏外国留学生教育规模、质量和结构的健康协调发展,加强来苏青年杰出人才培养,使我省成为来华留学的首选目标省份之一。提高“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的总量并扩大受益面,建成各级政府引导、学校和企业多方积极参与的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体系。推进留学生培养制度改革。推动专业优势相近或专业互补性较强的高校联合培养留学生。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招收境外合作方高校国际学生。推动与国外高校合作提供并承担来苏学生修读的部分课程、实习等外包式教学任务。加快建立国内学生和来苏留学生趋同化的培养机制。完善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设若干个留学江苏预科教育基地和300门省级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初步建成留学江苏服务体系,共建留学江苏国际学生服务中心。加快制定留学生勤工俭学、实习等支持政策。初步形成国际化专业化的江苏教育推广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招收和培养外国学生。到2020年,各类来苏留学人员达5万人,其中高水平大学中留学生比例达5%。
大力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师生国际双向流动,完善海外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等项目,扩大公派出国留学和培训规模,着力培养国家战略和重点行业发展急需的外语非通用语种、国际组织、国别和区域研究以及拔尖创新等各类人才。继续实施并健全高层次海外引智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采取专兼结合、长短结合、技术合作等灵活方式,依托国家和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着力引进一批高水平外籍学者和管理专家,提高高校外籍专任教师比例。实施江苏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和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鼓励通过留学、交换、海外实习、合作科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技能大赛等,着力培养国际拔尖创新人才。到2020年,使高水平大学中专任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比例达30%,其他本科院校达20%,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10%,高水平大学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和较高威望的学术大师;使高水平大学中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本科生比例达5%以上、研究生比例达10%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和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3%以上。积极有序推进基础教育国际交流,加强国际理解教育,规范普通高中引进国际课程管理。鼓励中小学以姊妹校等形式与国外中小学结对并开展师生交流,依托孔子课堂、中小学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开展友好交往。鼓励幼儿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幼教理念和方法促进教学改革。
加快推进江苏教育品牌境外服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扎实推进高校境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与国外学校、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境外办学。以高校为引领,以中小学为基础,扩大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建设规模,构建汉语国际推广新格局。加强非通用语种的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广泛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积极拓展教育国际服务,使江苏成为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省份。
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综合性大学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资源,建立教师教育学院,促进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根据中小学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新机制。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完善师范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完善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培养,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到2020年,各设区市均建有教师发展学院、所有县(市、区)均建有教师发展中心并达省级示范标准。规范实施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启动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推进基于岗位的持续、混合、互助式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
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补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和保教人员,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力争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按国家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公示制度,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体化。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层次,到2020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达20%以上,提升高中教师专业核心素养。加大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200名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扩大特级教师评审比例,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各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
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依托企业和高等院校,重点建设一批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双师”素质培训,到2020年,完成4万名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保持在25%左右。设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强化教师团队建设,建成200个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着力打造高水平高等教育教师队伍。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用好用活人才的有效举措,推进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战略性调整,激发高校教师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实施高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依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平台,支持高校面向世界引进10名左右的顶尖人才,5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每年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人,每年选派30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世界200强高校优势学科深造。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深入实施“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人才体系。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科技园区之间的人才合作模式,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严格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增设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等次;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新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聘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高校全员聘用制度,探索高校职员制度试点。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成果。全面依法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树立优秀教师典型,探索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奖励力度,评选、推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大农村教师补贴和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进高校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理顺高校各类人员的收入关系,确保公平,效率优先,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表二:2020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教师学历比例 | 2020年 |
1﹒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60% |
2.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90% |
3.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8% |
4.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5.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6.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30% |
7.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85% |
8.本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
(八)全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不断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切实推进智慧校园建设。统筹建设教育专网和省级教育网群,实现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机构和学校网络的高速互联。打造覆盖全省的“教育云”,搭建江苏智慧教育云计算平台。建成完备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全面部署教育核心系统和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省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加快全省教育系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信息的大集中、全覆盖。
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教育资源建设规划及各类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完善资源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构建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体系。通过汇聚、建设、引进、购买等多种形式,推进省级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资源统建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和网络学习空间,整合推送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实现全省优质教学资源的普惠共享。引进市场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购买”的资源建设应用新模式。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融合。促进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未来智慧课堂的新型教学模式和实现途径。加大教育技术类课程在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的比重,整合教师教育优质资源,加快实现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数字化和教育手段信息化。在中小学“E学习”试点的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基于大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建立15个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基地,利用传感和物联网技术,促进学习数据、学习结果自主化和公开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生学习的深度融合,建立若干个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点,打造泛在化学习环境,构建以网络学习空间为支撑的多终端、自主性、个性化的新型学习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方式的深度融合,依托信息技术创建教育管理新模式,提升教育决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着力推进两个试验区和八项工程建设。
(一)两个试验区建设。
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加强省级统筹,加快教育现代化试验区部省共建步伐,进一步增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注重示范引领,推动示范区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建设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积累教育现代化建设经验。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推动基础较好的地区加快建设,指导条件欠缺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修订指标体系,强化监测评估,更好地发挥指标的引领作用。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社会参与的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探索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制定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开放合作、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推动部分企业和学校在部分学科和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二)八项工程建设。
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22个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强统筹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以指标体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前列,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深入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实行学校办学标准监测制度,统一城乡办学标准、师资编制标准、装备配置标准,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探索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以优势学科、协同创新、品牌专业和特聘教授等工程为基础,突出重点、扶优做强,支持进入国家“双一流”计划高校的建设,确定一批省属本科高校进行重点建设,组建若干所高职院校办学集团,提高江苏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工程。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以江苏开放大学为载体,建设学分银行。依托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完善教师教育体系。补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聘校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着力打造高水平高等教育教师队伍。重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保障水平。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推动实现教育全过程信息化,深入实施“智慧教育”和“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
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推进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建成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的办学机构和项目。积极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推进江苏教育品牌的境外输出。
加强教育立法,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政校分开,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符合法律法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健全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贯彻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开展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骨干教师和校长法治培训。探索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机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教育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持续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改进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更加突出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的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动态调整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继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按公办园同等标准安排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5%;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性;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经费可通过财政预算、专业建设、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多渠道统筹安排;改革省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生均财政拨款增量重点用于内涵建设,试行地方高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严控高校基本建设规模和新增债务;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继续教育资源供给。各级教育财政预算单列教育信息化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从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教育经费绩效考评机制,强化教育经费审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教育系统师生党员和广大群众。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建设,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学科领航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民办高校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党政管理干部培训领航计划,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高校的巡视监督力度。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组织实施。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省教育咨询委员和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作用,深入开展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明确规划责任分工。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国家教育规划的衔接,指导市县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
强化教育督导,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与新的教育督导职能相适应的督导机制,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考核,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规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
加强教育宣传,构建立体化的宣传网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规划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的宣传,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进一步加强主题特色宣传、成就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各地各校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强化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发展经济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支持力度,着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让未能升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对经济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充分发挥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整体防范能力,确保校园长期安全稳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注重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着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八项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
八项工程实施方案
一、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各示范区率先提前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到2020年,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教育治理能力有效增强,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示范区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在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着力打造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
(四)实施步骤。坚持省级统筹、区域推进,加强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推动各示范区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2017年,部分县级示范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2018年,苏南示范区及其他示范区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内涵建设,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
(五)保障条件。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督促示范区建设工作。强化政策支持,授权示范区依照省定标准,自主开展省优质园、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星级普通高中等评审认定工作,指导、帮助示范区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实施苏南教育现代化跨市合作项目。完善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示范区动态调整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经济薄弱地区1400多所学校的改薄项目任务,全面改善130多万名学生就学和生活条件。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改善经济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将12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6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作为改薄工作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重点地区,切实加强对这些地区改薄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改薄工作责任,努力增加改薄经费投入,全力推进重点地区的改薄工作。严格对照省办学标准查漏补缺,改善薄弱环节,保证兜住底线、补足短板,优先解决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整体提升办学条件。省将对重点地区改薄工作给予扶持,优先安排中央和省改薄专项补助经费。确保补好全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短板,整体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2﹒进一步提升教学点办学条件。对819个教学点逐个进行梳理,对规划布局中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确保达到小学最低办学标准。优先建设教学和生活用房,完善各类设施,为近10万名在教学点就读的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条件。统筹安排中心小学课程和教师,保证村小教学质量。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教师走教的方式,提升教学水平。优先为教学点补充青年教师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克服教学点教师老龄化现象。向村小倾斜安排公用经费。
3﹒切实改善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两为主”做好100多万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他们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对规划保留的民工子弟学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大力改善寄宿制学校条件,对全省1498所寄宿制学校进行认真核查,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浴室、饮水设施等建设,切实改善65万名学生的住宿条件,改善249万名学生的就餐条件,其中分别解决好17万名、2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的住宿和就餐。改善经济薄弱地区500多所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为27万多名寄宿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四)实施步骤。2016-2020年,按照分区推进、重点突破、持续建设的思路推进工程实施。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完善投入机制,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切实开展督导检查。
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现代化标准,实训设备配置达到现代技术实际应用水平。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全面建成,“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国内一流的品牌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与国际接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全面合作,共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协同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1﹒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重点建设20所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成100所以上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50所左右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建成110所中等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成200个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2﹒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100个高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00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建成8个省高职院校牵头的全国性职业教育集团,10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职业院校参与职教集团的覆盖面达到80%。
3﹒增强职业院校学生创业创新能力。定期组织职业院校创业大赛,建成150个职业学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4﹒加强专业和产业对接。建成350个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中职专业群、10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群、300个国内领先的高职品牌专业。
5﹒完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成覆盖所有专业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四)实施步骤。2016-2020年,按照分区推进、重点突破、持续建设的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1﹒落实各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纳入政府督查和教育督导重点内容,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成立由省政府牵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和行业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2﹒完善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和经济发达地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奖励力度。
3﹒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落实企业捐资职业院校相关税收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探索利用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
4﹒健全政策支撑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优先录用具有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促进企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5﹒建设职业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制定职业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省职业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由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创新体制机制,先行先试,优先举办五年制高职院校,鼓励地方本科高校转向应用型高校,自主举办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培养、专科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优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
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
1﹒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学校和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
2﹒进入世界知名排行榜前200位学科达到30个左右。
3﹒进入全国百强的江苏高校的数量达15所。
(三)主要任务。
1﹒提升综合实力与竞争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更多高水平大学进入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更多优势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更多特色高校进入全国百强。
2﹒加快全面改革步伐。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机制等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现代化水平,树立江苏高校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3﹒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强化与创新型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重要领域的对接,大力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智库建设,以卓越的建设成果引领创新型经济发展,引领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四)实施步骤。2016-2020年,按照分类立项、分类资助、持续建设的思想,统筹江苏高校“四大项目”建设,采取竞争申报、专家评审、年度考核、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工程实施。各高校和各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1﹒入选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高校和学科,省将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其中,省属高校所需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列入预算安排,部属高校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省财政对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逐年考核,并按绩效于次年给予1亿元左右的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五、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依托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衔接沟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为不同的学习者提供灵活便捷、优质高效的教育服务。
(四)实施步骤。
在“十三五”初期,动员组织50所以上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参与社会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公益性教育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领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职工教育,表彰奖励一批学习型组织;全面开展社区教育,重点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表彰奖励一批学习型社区;全面推进农村成人教育转型升级,重点提高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的服务能力和办学水平,建设100所示范性农村社区教育中心;积极发展社会培训,规范社会培训的市场秩序,发挥成协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升级“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建立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到“十三五”中期,参与社会教育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超过100所,涌现出一大批学习型组织和社区,示范性农村社区教育中心超过200所,社会培训市场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学分银行运行良好,数字化教育资源较为丰富。
到“十三五”终期,80%以上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社会教育,学习型组织和社区较为普及,示范性农村社区教育中心超过80%,社会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学分银行成效显著,人人、时时、处处可学。
(五)保障措施。
1﹒省财政安排社会教育事业经费,用于购买公益性教育培训服务。
2﹒安排社会教育奖励性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3﹒安排学分银行建设专项经费,推进终身学习。
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江苏教师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各行业前列和全国教育系统前列。人才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整体素质明显增强,普遍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队伍结构明显改善,年龄、职称、学科结构合理,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高层次人才数量显著增加;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建设成效明显提升,承担或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奖项、科技奖项、授权发明专利的数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持续涌现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
(三)主要任务。
1﹒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破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创新制度、加大投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稳定乡村骨干教师队伍,基本实现城乡教师均衡配置,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2﹒继续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加强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完成100名培养对象培养工作。
3﹒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工程。依托行业企业和高校,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补充、改进教师培训方式、强化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教师,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培训职业院校教师4万名。
4﹒继续实施高校教师“青蓝工程”。培养高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突出抓好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5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900名、科技创新团队90个。
5﹒继续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通过引进一批高层次顶尖级人才,带领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面向世界选聘“江苏特聘教授”350名。
6﹒继续实施教师海外研修计划。通过实施中小学名优教师海外培育计划和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教师和团队,选派1万名中小学教师,1750名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25个团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
(四)实施步骤。2016-2020年,各人才建设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薄弱环节建设,适时调整建设方向,项目结束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力争在效果强化、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
(五)保障措施。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高校的主体责任。着力破解突出问题,各地、各高校科学制定实施细则。切实加大投入保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及时通报、适时公布项目开展情况。
七、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全省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全面实现教育全过程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基本形成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富有江苏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立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提升江苏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服务性能,各级各类学校100%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切实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完备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的“教育云”,实现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的衔接融通,提供面向学校生活和社会服务的无差异的信息化环境。
2﹒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统建共享。构建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探索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建设应用新模式,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加快构建数字化、开放性、共享型的全省教育公共资源库,着力增强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服务能力,有序开放第三方优质资源接入,及时主动向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推送优质教学资源,实现资源一站式服务。
3﹒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融合。大力推动MOOC、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模式的实践和应用,积极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发展性评价和学习分析,在中小学数字化学习百校试点的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建立若干数字化学习型示范社区。全力推进教育管理和决策信息化,逐步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教育管理数据及应用整合。基本建成包括国家核心系统、省级通用系统和各级特色系统在内的教育管理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4﹒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导能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的培训,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打造江苏省数字教师网,形成具有真实学校功能的网上教师专业发展社区,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统一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大力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层次分年度组织不少于50学时的专项培训。加快“互联网+”时代人才培养,创建智能化学习生态,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信息素养和实践创造能力。
(四)实施步骤。
到2017年,建成完备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初步建成全省信息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省级信息安全体系,基本实现数据的对接和共享。完成江苏省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省级主干从IPV4到IPV6的升级平移,基础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实现更高水平的“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全面启动智慧校园建设,重点打造110所左右职业教育智慧校园,所有学校建成宽带、泛在、安全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校园。以区域推进为重点,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和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基地,开展新型教学模式和新型载体的试点工作。完成2/3以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建成100个教育技术名师工作室和200个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团队,重点建设100个网上名师工作室。
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学校高水平宽带网络全覆盖及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建成完备的江苏智慧云计算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的基础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以物联网为基础、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环节的智慧校园。健全教学资源统建共享机制,优质数字资源服务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网络学习空间基础普及。基本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普遍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发展性评价和学习分析。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教育信息化的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将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纳入智慧江苏建设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2﹒完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政策保障机制,制定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价办法,定期开展建设和应用效益评估。
3﹒扩宽建设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预算单列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政府其他相关发展专项,推进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及示范性应用。吸引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机制。
4﹒强化服务保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等机构联合培养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紧缺人才,充分利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快培育复合型、实用性信息技术人才。
八、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
(一)实施时间。2016-2020年。
(二)主要目标。构建更高层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继续加大向发达国家开放,着力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继续加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进江苏教育品牌和标准的整体提升和境外服务;继续重视出国人才培养,着力推进来苏优秀外籍人才的培养和双向流动;继续巩固现有国际合作平台,着力推进江苏教育参与国际教育合作组织和推进建设国际标准的国际合作新平台。科学确定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国际先进追赶目标。
(三)主要任务。
1﹒着力推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高水平,即通过实施“建设工程”,大幅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自身能力建设,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与同层次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建成的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教学质量达到或超过引进高校的水平,并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示范性,即对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以及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科专业建设形成辐射和借鉴作用,逐步扩大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应用范围,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到2020年,建成若干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50个本科及以上层次、50个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以及一批示范课程。引进30种“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院校20%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衔接。
2﹒深入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按照“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方针,以推广中华文化和江苏高等教育为目标,大力改善留学生教育整体发展环境。完善省属高校来苏留学学历生生均拨款政策,逐步惠及全省各类高校。建成5-6个留学江苏预科教育基地和300门省级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不断丰富“留学江苏”品牌内涵。到2020年,全省各类留学人员达5万人,其中高水平大学留学生比例达5%以上。使江苏成为来华留学首选目的地省份之一。
3﹒大力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师生双向流动,一方面鼓励青年教师“访世界名校、拜世界名师”,不断提高海外学习教师比例,另一方面健全高层次海外引智机制,培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鼓励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成绩转换和学位互授。到2020年,使高水平大学中专任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比例达30%,其他本科院校达20%,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10%,高水平大学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和较高威望的学术大师;使高水平大学中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本科生比例达5%以上、研究生比例达10%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和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3%以上。
4﹒加快推进江苏教育品牌境外服务。服务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和江苏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探索高校、职业教育与国外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势境外办学,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培养既熟悉目标国环境和文化又具备适应江苏企业投资发展所需能力的本土人才,并有针对性地提供教师培训服务。鼓励高校和中小学向境外派遣汉语教师和志愿者,提供汉语教学支持。
(四)实施步骤。
1﹒“十三五”初期全面启动“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遴选若干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机构、项目、课程培育点;落实来苏留学生增长目标学校,新建100门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留学江苏预科基地和“留学江苏国际学生服务中心”,在江苏就读的各类外国留学生达到3万人,同比增长15%。一方面健全高层次海外引智机制;另一方面扩大教师公派留学、培训规模,提高大学生海外学习比例,推动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成绩转换和学位互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境外办学。
2﹒“十三五”中期完成“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中期目标。建成若干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50个中外合作办学示范专业,以及一批示范课程,引进20种“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新建200门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若干来苏留学预科基地和“留学江苏国际学生服务中心”,在江苏就读的各类外国留学生达到4万人,同比增长15%;高水平大学中专任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比例达20%,其他本科院校达10%,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5%;高水平大学中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本科生比例达3%以上、研究生比例达5%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和国家、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达2%以上;高校境外办学初具规模。
3﹒“十三五”末期全面达到工程建设目标。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统筹协调。省有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十三五”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规划,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
2﹒完善投入保障。探索设立“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专项经费。
3﹒积极探索创新。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升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的有效路径,确保我省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真正融入世界、走在全国前列。
4﹒发挥平台作用。强化国际化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国际化校园氛围。
5﹒维护开放安全。
|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 |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印发 | |